办理危险品经验许可证所需材料

 新申请(甲证剧毒、甲证其它成品油、乙证):

1.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》;
2.安全评价报告;
3.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;
说明:
A.经营场所应有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。如无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单位,应有下列文件之一:
(1)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
(2)消防备案证明
(3)评价机构出具评价合格结论并经区安监局人员现场确认符合。
B.储存场所如为自有仓库,建于2006年10月1日后的应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验收批复。
C.储存场所如为自有仓库,建于2006年10月1日前的应有避雷检测报告(仓库内如有电气装置还应提交防爆检测报告),以及下列材料之一:
(1)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
(2)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
(3)消防安全许可证
D.储存场所如为委托储存,相关协议或合同及储存场所资质证明在“经营和储存场所、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”中提交。
4.经营和储存场所、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;
说明:
A.经营场所地址应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,经营场所房地产权证上用途应为非居,如为租赁其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。
B.储存场所如为自有仓库,提供有关证明文件。
C.储存场所如为委托储存,应有相关协议或合同及储存场所资质证明,且储存场所资质应覆盖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。
5.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;
6.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。
其他所需材料:

    1、4个人员的报名表格;
    2、4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每人两张2寸的彩照;
    3、培训费用是每人420元共计人民币:1680.00元

4、企业所经营的产品MSDS(根据MSDS查询产品类项或者企业直接告知产品类项)。
    
5、经营公司与委托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复印件; 
    6、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; 
    7、运输单位的公司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;
    8、运输单位从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。